首先,申请人进行商标查询,防止自己申请的商标和别人已有的商标相同或相似,最大程度地了解商标的通过率。
准备商标注册的申请材料。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,需提供个人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,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。以公司名义申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,需要保护颜色的,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,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。
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三条途径:(一)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。(二)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。(三)网上申请。
确定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。申请人参照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进行填写。
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,其商标应当在相关或地区注册,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。
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,对符合《商标法》有关规定的,允许其注册的决定。并在《商标公告》中予以公告。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异议的,该商标予以注册,同时刊登注册公告,发放注册证。
商标分类:机器和机床,马达和发动机(陆地车辆用的除外),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(陆地车辆用的除外),非手动农业工具,孵化器本类主要包括机器、机床、马达和发动机。尤其包括:各类马达、发动机零件;电动清洁机器和设备。尤其不包括:某些专用机器和机床(查阅按字排列的分类表);手动操作的手持工具和器械(第八类);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发动机(第十二类)。
填写品牌对应的商标注册证、商品注册申请书、授权书、品类资质等信息时。至少完成其中一项的填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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